

6月3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会员及群众代表,参与我院对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仪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汇报我院近三年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国家司法救助进行政策宣讲。对两件刑事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案的基本案情和启动报批程序进行了通报,被救助人工某某的丈夫阿某某,2017年因纠纷被多某某持刀伤害致死。丈夫的离去,留下三个孩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尼某某的儿子次某某,2017年因邓某某的过失行为导致次某某死亡。儿子的离去,留下年迈的父母和幼年的孩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向我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我院通过救助申请人所在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均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参与听证会的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一致认为,两起案件事实清楚,救助申请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被害人家属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一家度过困难。同时,对我院举行司法救助听证的做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纷纷表示公开听证有助于国家司法救助在阳关下运行,真正帮助有困难的群众。
发放仪式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央京,鼓励2名救助申请人要乐观面对生活,尽快从困境中走出来,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对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随后代表检察机关分别向救助申请人工某某和尼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共计10000元整。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治温度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方位打通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地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救助,确保司法关怀不断档、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