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举报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扣押车辆的案件。

当事人苟某以一封情况说明书到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举报,称有巴塘县派出所干警李某擅自使用其被扣押车辆并导致车辆损坏。在当事人苟某某多次向李某催促归还时,李某对其有言语威胁行为,并拒不归还车辆。通过控申检察官和该院检察长的调查,了解到苟某的车辆与他人车辆发生车祸,苟某的车辆负全责。后经派出所干警李某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将苟某另外一辆车暂时抵押,待事故赔付完毕后,将抵押车辆归还。但在车辆保管期间,李某大意将抵押车辆钥匙交于别人,导致车辆外出时发生车祸,李某自觉不好向苟某交代,于是找理由拖延,打算修好车辆返还。在此期间,两人发生误会,言语之间起了冲突。该案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涉及行政机关人员滥用职权行为。通过检察官们调解,当事人初步达成口头协议。

为了妥善处理好该案、彻底化解社会矛盾,810日,巴塘县人民检察院经苟某某同意,主动联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接受邀请后,翻阅了笔录,了解了当事人初步达成的口头协议,并从维护苟某某权益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建议。邀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此事的重视,更让他愿意接受调解,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检察官和律师的通力合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最后的书面协议,由李某某承担车辆折旧费并向苟某某赔礼道歉。

今年以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通过邀请律师参与化解的方式,成功办理了7件信访案件,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这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作为法律工作者第三方立场中立客观的独特优势,为群众“释法说理”,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能够督促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